铁的纪律 化为军民鱼水情 发布日期:2019-08-21

连续18天,转战十余地,行程数千里,采访上百人,读书破千行,报道数十条,被那段殷红的历史震撼过,为那些青史留名抑或湮没无名的英雄们落泪过……在此,我想讲一些没有写进报道里的故事。
  有一首节奏铿锵欢快的歌,当过兵的应该都会唱,没当过兵的应该也都听过,这就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1935年9月,红二十五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与陕北红军合编为红十五军团。为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军团政治部秘书长程坦和宣传科长刘华清借用鄂豫皖苏区流行的《土地革命完成了》歌谱,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内容编成歌词填入。11月,在庆祝与中央红军会师大会上,红十五军团集体高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人唱过万人传”。
  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这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则包括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等。
  当时的红军,被敌人的反动宣传妖魔化,赤发青眼、共产共妻、吃人……这样的宣传,让很多地方都出现过“跑红军”现象——听说红军要来,百姓就跑出去躲。可百姓渐渐看到,红军是一支怎样的军队——
  1928年秋,河南柴山堡一带的一个老乡在自家红薯地里发现一个布包,里面有五块银圆和一张字条,字条写着:亲爱的老乡,我们是红军,为了打白匪,我们吃了你的红薯,现留下银圆五块请收下!
  1935年9月,红一方面军到达甘肃腊子口,部分红军住进藏寨朱立村。一位十七八岁的通讯员打水时不小心把房东家的瓷罐打碎,因为不名一文,指导员便要求他把身上的红毛衣留下作为赔偿。这件红毛衣,是在四渡赤水中牺牲的红军父亲留给他的。房东老阿妈实在不忍心,但军纪如铁,老阿妈收下了红毛衣,却拿出自家一件羊皮袄给小通讯员,指导员又给老阿妈留下了一块白洋。
  提起那段硝烟弥漫的历史,我们想到的也许都是行军打仗、枪林弹雨,而忽略了其他。事实上,苏区的纪律建设一直抓得很硬。
  早在1931年9月,鄂豫皖苏区便基本形成了以党的监察机构和苏维埃政府的监察机构为主体的监察组织系统。革命法庭下还设有国家公诉处,鄂豫皖苏区国家公诉处处长程玉阶是首位国家公诉人。曾有乡苏维埃政府主席在其母亲去世时,私用了一口没收地主的棺材,被撤职处分。
  铁一般的纪律与铁一般的执行,尽化作百姓对红军的似海深情。“最后一碗米送去做军粮,最后一尺布拿来做军装”,妇女组成缝衣队和洗衣队,儿童分组分班给红军拾柴火……
  爱民如天,与民相依,把根深深扎在广大人民群众之中,怎会不枝繁叶茂、生生不息?当年红军的胜利密码,永远不会失灵。    (本报记者王若辰)
  第四路小分队共播发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各类稿件250余条。其中新华全媒头条《永远的红飘带——从革命长征路到发展新征程》《红星,从这里照耀中国——陕北见证中国革命的历史转折》等重点稿件引发热烈反响,为“记者再走长征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转自:《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