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9-04-23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大口党委、市工青妇及各有关单位宣传部门,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8﹞36号)精神,为展现上海退役军人风采,弘扬时代新风,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一届市委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为载体,推出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上海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显著成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倍加珍惜荣誉,热爱上海、建设上海、奉献上海,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崇尚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热爱军队、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为谱写中国梦上海新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主办单位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工作业绩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改变所在系统和单位面貌等过程中作出突出成绩;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自强自立,艰苦创业,带动社会其他人员就业创业,典型示范作用突出;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做斗争,英难壮举堪为楷模。

 (三)群众基础扎实。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敬老爱老,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济困,尽心竭力为群众服务,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坚持诚信为本、质量至上,言行一致、真诚待人,在社会上信誉度高。

四、活动安排

活动主要由广泛发动、推荐申报、遴选发布、集中宣传、巡回报告、学习实践等环节组成。

 (一)广泛发动。各级要层层发动,动员企业、事业、基层一线的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等方式,广泛征集线索材料,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推动“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推荐申报。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各单位推荐上报1至2名候选人,确保政治合格、品德良好、实绩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填写《上海市“最美退役军人”宣传候选对象推荐表》(简要事迹500字左右),同时提供推荐对象详细事迹资料(3000字左右),纸质稿各一式3份,并附电子光盘,候选人事迹应在本地域(单位)媒体作过宣传。5月31日前,以各区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名义,将候选人材料联合报送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大口党委宣传部、群众举荐的候选人材料直接报送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遴选发布。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组成“最美退役军人”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媒体代表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遴选出20名本市“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6月下旬,将其简要事迹在市内有关媒体进行刊登,并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组织公众进行投票。6月底前,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选产生10名“最美退役军人”,10名“最美退役军人”提名奖。结合本市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2周年举行“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掀起向“最美退役军人”学习的热潮。

(四)集中宣传。本市主要媒体将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广泛报道,以“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风采录”“脱下军装还是兵”“走出军营的日子里”等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同时,充分用好用活新媒体,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等向社会推出宣传展示,形成学军、爱军、拥军的舆论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风尚。

 (五)巡回报告。从9月份开始,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组织本市“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进高校、企业、军营等活动。

 (六)学习实践。围绕学习宣传“最美退役军人”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运用故事会、演讲会、报告会等形式,讲感人故事、谈学习心得、话使命责任,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的奋进力量,积极投身上海建设发展的生动实践,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实际举措。各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部署,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本地区(单位)“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活动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严格标准,确保先进。推荐“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候选对象,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要征求干部、纪检、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好中选优,确保把最优秀的推荐上来。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顺应时代特征,全面引入网络新媒体宣传模式,在内容和形式上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扩大知晓率,调动广大退役军人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效应,起到鼓励先进、弘扬正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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